另一方面,上海疫情中一些大V站在共存论角度发表很多言论令我非常焦虑。我焦虑的不是他们的观点与我不同,而是其中很多大V过去都是我非常好的朋友,他们过去的很多作品、包括科普文章和视频我也是很喜欢的。包括随水先生的文章,我虽然是批评,但心里也很矛盾和纠结。下面是我回复一位叫“我爱肖邦“的网友留言。
如果是平时其他问题上观点不同(诸如量子纠缠等),那可以持很超然的态度。不同人对事物的观点认知有差异是很自然的。但是,我希望包括我批评的随水先生等自媒体人能明白,我是抱持着高度善意的,因为你们的这些言行已经有违法的嫌疑了。相信大多数自媒体人是被境外舆论蒙骗,转过头来又自认为是站在社会道德制高点上去撰写类似立场的文章。不希望随水先生继续与我辩论,是因为如果只是从辩论角度说的话,这对他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他已经事实上是站在一个违法的地位上,法理上就明摆着说不过去。
本来我提出批评的目的就是希望他不要在违法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如果继续辩论,这不是我的目的。希望随水先生理解这一点,建议其本人认真阅读一下防疫法,如果没有足够信心,也可以去请教一下专业的法律人士。如果以后疫情结束了,有人以其文章作为证据起诉其违法,有没有足够的信心为自己作无罪辩护?如果有信心,那就随意。如果只是要辩论,我可以马上认输、道歉。但如果没有为自己作无罪辩护的信心,建议不要再继续发相应的言论,并且将过去所有涉嫌违法的言论马上自己删除。
与现有法律规定不相符的言论,往往就是以脑震荡式谎言的形式出现的。上海疫情期间的这类谎言成堆出现,很多网络大V也加入生产这类脑震荡式谎言的行列。从中我们该明白为什么乌克兰会被西方国家忽悠得瘸成现在这个样子了。我们当然不能允许把中国也当成乌克兰来忽悠。
这完全不是个人观点自由交流争论的问题。我个人的观点的确认为目前依然应当将新冠作为甲类传染病对待。但观点只是一方面,关键是我的观点符合现有法律法规,只是就如何具体执行提出专业建议。如果有人认为可以不再继续将其作为甲类传染病进行处理,作为一种观点本身没有问题,但此时就要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方式是否涉及违法。例如,倡导所谓的居家隔离、认为这只是一个大号流感、认为不应当继续清零、抵制方舱隔离等等,都是有违法嫌疑的。
请注意其违法性不在于其观点本身,在这个问题上完全不是观点本身对错的问题,而是观点表达方式的合法性问题。与现有法律一致的观点可以自由表达。与现有法律不一致的观点必须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全国人大、国务院等负责法律与法规制定的单位和机构)去表达,先修改法律法规使自己的观点合法,然后才能拥有在公众场合表达的自由。谁都会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但事实却是必须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才能确认其合法性。
此次上海疫情结束之后,很有可能会有一批政府官员、专业机构的失职人员、网络大V等受到法律的制裁。我真心不希望任何网络自媒体人,因为此次疫情中的违法言论和行为而受到法律制裁。我的这个文章并不是专门为回应随水先生的文章,只是顺便提到。还没发出,回头去看他的文章时发现已经删除了。我想这个对他是有好处的,在此提出相应的问题也是希望所有自媒体人以高度责任感共勉和自律。
尤其现在上海的疫情已经明显出现拐点,同时死亡病例也较多出现,如2022年4月19日一天就出现7例新冠死亡。事实证明并不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上海的疫情很轻、没有任何死亡病例,这只是时间问题。现在与完全清零的目标已经快速地在接近,局面已经非常清楚。此时很多境外制造脑震荡谎言的人早就已经跑没影了,所有自媒体人无论在媒体上还是在微信群里都应当谨言慎行,不要留到最后还在傻乎乎地执迷不悟,发表明摆着会成铁证的言论,成为境外势力的替罪羔羊。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 网址: http://www.zgkxzz.cn/zonghexinwen/2022/0423/2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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